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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诉讼证人如何作证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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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诉讼证人如何作证?

一、民事诉讼证人如何作证?

(一)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与通知证人出庭作证。

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程序,是指为说明印证本方主张,参加诉讼者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法庭作出决定允许本方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。

(二)查明证人身份、交代法律责任及证人保证。

证人到庭后,应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查明证人身份,成年人应向法庭交验身份证。

(三)证人陈述事实、法庭质证和法庭补充询问。

证人写下保证书后即由证人陈述其所知的、与本案有关的事实。在进行法庭质证时由证人接受诉讼各方的询问,即主询问程序和反询问程序。

(四)证人退庭。

证人在回答完诉讼各方及法官所提的所有问题后,法官应最后询问证人是否还有话要说,如有,法官应视证人陈述的具体内容,恢复该证人作证情况的适用程序,如没有,法官则应当宣布证人作证完毕。

二、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吗?

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,都有义务出庭作证。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。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,不能作证

。经人民法院通知,证人应当出庭作证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人民法院许可,可以通过书面证言、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:

(一)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;

(二)因路途遥远,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;

(三)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;

(四)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。

1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。证人为聋哑人的,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。

2、证人作证时,不得使用猜测、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。

3、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。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;询问证人时,其他证人不得在场。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,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。

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、住宿、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,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。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,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;当事人没有申请,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,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。

在民事诉讼的证据中,证人证言被称为”证据之王“,在民事诉讼的定案中起着关键的作用,每一个证人都有着出庭作证广州市侦探公司的义务,但是如果证人基于害怕被他人报复的原因而不想出庭作证的,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案件的感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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